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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29 10:08:18     来源:本站整理 浏览:0次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0〕13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1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设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从中选取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报名时间

 

2010年6月7日─28日(首次应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在有效工作日内进行)

 

三、考试时间

 

9月18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9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四、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名称表

 

考试名称

 

级别名称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级

 

基础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考试(上)

 

专业考试(下)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二级

 

专业

 

专业考试(上)

 

专业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基础

 

基础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基础

 

基础.

 

发输变电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发输变电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基础

 

基础.

 

供配电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供配电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基础

 

基础

 

给水排水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给水排水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基础

 

基础

 

暖通空调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暖通空调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基础

 

基础

 

动力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动力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化工工程师

 

基础

 

基础

 

化工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化工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基础

 

基础

 

港口与航道工程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港口与航道工程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环保工程师

 

基础

 

基础

 

环保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环保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基础

 

基础

 

工程规划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工程规划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基础

 

基础

 

水工结构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水工结构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基础

 

基础

 

工程地质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工程地质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基础

 

基础

 

工程移民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工程移民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基础

 

基础

 

水土保持

 

基础考试(上)

 

基础考试(下)

 

专业

 

专业

 

水土保持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专业知识考试(下)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专业案例考试(下)

 

五、报考条件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2。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3。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4。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5。

 

(六)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6。

 

(七)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7。

 

(八)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8。

 

按照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参加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参加全国勘察设计领域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关资格考试申报表等材料,其中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到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须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wsbm. cqhrss.gov.cn /webregister),依次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名:

 

(一)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分为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注意:续考人员(指上年度已参加该专业的基础或专业考试但成绩未合格的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请务必注意选择“续考生”栏内容(续考生选择“是”)。因“续考生”栏选择内容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和复核。

 

1.首次应试人员资格审查。

 

⑴首次应试人员完成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需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样表见附件15,可复印或在www.ccc.gov.cn网下载中心栏下载填写),分别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若报考人数超过10人的,原则上由工作单位委派专人代为办理)

 

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负责审查北部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市城乡建委16楼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63676222)。

 

万州区城乡建委负责审查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开县、云阳县、忠县、梁平县、城口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资格(地址:万州区江南大道5号,联系电话:58379995)。

 

涪陵区城乡建委审查涪陵区、武隆县、垫江县、南川区、丰都县、石柱县地区的首次应试人员(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联系电话:72379772)。

 

黔江区城乡建委负责审查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地区的首次应试人员资格(地址: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联系电话:79245518)。

 

永川区建委负责审查永川区、双桥区、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地区的首次应试人员资格(地址: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联系电话:49812583)。

 

⑵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区城乡建委应将审查“合格”和“不合格”人员汇总名单(其中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面说明理由)于当日内汇总报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

 

⑶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区城乡建委对首次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再进行网上资审。网上资审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2.续考人员资格复核

 

续考人员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仅由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复核提交报名系统的报考信息和像片。

 

3.网上报考资格确认。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根据应试人员在现场和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报考级别、专业、科目、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及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要求,在网上进行报考资格确认。资格审查结论在现场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到报名系统中。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63676222、67535526、63626930。应试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7、86868838。

 

4.资审结果查询。应试人员在提交网上报考信息及现场资格审查资料5个工作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网上缴费。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6月7日─6月30日)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10元,共130元;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各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10元,每个级别共25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10元,共13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报名费10元,共530元。

 

3.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80元,每个专业共160元;各专业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00元,每个专业共400元。

 

4.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每个专业共148元;各专业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每个专业共320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只有完成了提交报考信息、上传像片、网上资审确认合格并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才是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和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9月13日至19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应试人员上网自行打印。

 

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㈥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七、考场设置

 

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场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八、教材事项

 

(一)为配合2010年度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考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备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编写了《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用书》(2010年版),该套考试用书共3本,分别为《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教程》、《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历年试题及标准解答》和《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历年试题及标准解答》。

 

(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4月公布了修订后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使考生准确地理解新大纲的基本精神,指导考生全面系统的复习备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编写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共基础考试用书》。本套丛书共4册,分别为《数理化基础》、《力学基础》、《电气与信息技术基础》和《工程经济与法规法规》。

 

(三)考试教材的咨询事宜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电话:67535526。

 

九、其它要求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应试人员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应试人员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对于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应试人员试卷,其机读卡成绩无效。

 

  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应试人员在报名时请认真阅读《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见附件9)和资格报考文件的相关附件。

 

报考类别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附件9、附件10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附件9、附件11

 

注册环保工程师

 

附件9、附件12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附件9、附件13

 

注册化工工程师

 

附件9、附件1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附件9

 

  本通知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www.ccc.gov.cn)、市勘察设计协会(www.cksx.org)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cqhrss.gov.cn) 网站同时发布。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责任编辑:xiaohan 湖南招生考试网www.hnksw.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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