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崇文区2010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为做好我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0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人员范围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二、复审时间
2010年4月12日(周一)、4月13日(周二)上午9:00-下午5:00。
三、复审地点
崇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层会议室,地址:珠市口东大街16号,崇文劳动保障大厦(大楼东侧门入),乘坐23、57、715路公交车过街楼下车。
四、注意事项
(一)复审工作将于2010年4月13日下午5:00结束,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列入调剂范围:
1.未在规定2010年4月13日上午9:00-下午5:00之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
2. 2010年4月13日下午5:00之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3.明确表示放弃报考职位面试的。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10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原件(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报名表原件(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4.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 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其中,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如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社保缴纳清单、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村官需提供村官办开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如会计资格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因复审地点无停车位,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选择合适交通工具出行。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崇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雷素华 张莹
(二)联系电话:67165252
崇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