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201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含)(截至报名之日)以下。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
(六)具有大兴区城镇户口。
二、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72人。
三、选聘程序
选聘符合条件人员到社区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区统一组织,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于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进行,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点击此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21日,网址为大兴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网站、大兴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北京大兴信息网
(二)笔试
1、笔试于10月23日上午9:30开始,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笔试结束后,在大兴区社会建设办、大兴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北京大兴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和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
面试于11月上旬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数和选聘岗位比例为2:1。面试通知通过区社会建设办、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北京大兴信息网发布,考生参加面试时,要按照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人选,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补录。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兴区人力社保局、大兴区社会办、大兴区信息网等网站上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并进行岗前培训,社区工作者到岗一个月内,按照《大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试行)》(京兴办文〔2009〕1号)规定,签订《北京市大兴区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
>>>点击此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大兴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 兴 区 民 政 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